溺爱就是害孩子,如果父母对孩子的爱像洪水一样泛滥,将直接摧残其身心健康。不同家长对孩子溺爱的方式也不同,大体可分为四类。
第一类:轻易满足,不懂珍惜。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满足一切要求,导致孩子对父母索取无度。当父母不能满足需求时,孩子就认为父母不再爱他了,可能心生怨恨,养成说话做事不懂让步、性格骄横、目中无人等不良性格。 第二类:孩子做什么都对,不辨是非。孩子明明犯错,家长明知孩子有问题,却不肯承认,也不批评教育,导致孩子没有是非观。
第三类:包办代替,缺乏责任心。不管孩子多大,家长总把他当作长不大的孩子,包办代替。这种做法不利于培养孩子独立自主的意识,导致其缺乏责任心,依赖他人。长此以往,长大后很可能变成“巨婴”。
第四类:当面袒护,仗势欺人。“熊孩子”背后都有个“熊家长”,而“熊家长”以前很可能就是“熊孩子”。有的家长本身在成长过程中就缺乏规则教育,没有形成良好的习惯,蛮不讲理。家长的一言一行都印刻在孩子心里,长此以往,孩子也会仗势欺人。
为什么不少家长明知溺爱的坏处,还依然故我?熊丙奇表示,在现代社会环境下,不少家长功利地看待孩子成长,给其输入很多错误的价值观。比如,父母把孩子作为攀比工具,孩子也会养成比较心态。国外父母赞美孩子时,不会强调漂亮或聪明,更在意后天的努力。不同价值观的输入,孩子的行为方式及价值取向也大不同。另外,我国父母与孩子大多是人身依附关系,这就导致父母把孩子作为私有财产,操心过度。实际上,父母与孩子应该是成年公民与未成年公民的关系。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责任就是监护其成长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合格社会人,绝不应该纵容孩子的错误行为,否则家庭问题将蔓延成社会问题。
熊丙奇指出,解决溺爱问题最重要的是明确家长的职责,回归家庭教育本身。家长应教育孩子成为人格健全、身心健康的人,改善亲子关系,以身作则。
(编辑:华夏婴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