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温说:“我们单位是从事化学品出口的,我是仓库的保管员,仓库里存放着很多的化学品,每天上班,我虽然不直接接触这些化学品,但是,闻到那些味道,我经常的恶心,我也向领导反映,要求换个工作,可是,我们领导总是说没事儿,您说,这些化学品对我肚子里的胎儿有没有影响?我是不是该换个工作呢?”
我说:“当然有影响了,女性在受孕3到8周,是肚子里的胎儿各器官发生的时期,这时候如果受到对胚胎有毒性作用的有害职业因素,如高浓度的铅、甲基汞、砷及放射线的影响,常常会使胎儿出现先天性缺陷,你现在就是处于这种情况。” 小温着急的问:“那我该怎么办呢?”
我安慰她说:“你也别太着急,按照有关规定,你可以申请换岗位的。”
中国《劳动法》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女性在怀孕期间不能从事下述工作的:
1、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2、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3、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4、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5、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6、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7、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8、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9、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10、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所以,类似小温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调岗,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的。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于孕妇的安全很当心,一些野外、危险性工作,女性很少涉及了,但是,就是在大城市里,一些看似安全的工作,其实也暗藏“杀机”,孕妇也要当心。
1,教师、护士、空姐等。上述职业,一个共同的特性就是需要长时间站立,有时候,可能要站立3、4个小时,孕妈妈们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出现腰酸背痛,静脉曲张、水肿等血液回流不良的问题,若加上有长期的工作压力,那么,将可能出现早产的危险。
2,广告业务员、清洁、外勤人员等,这种职业的特点是需要不停的行走,适度的行走,对准妈妈来说其实是一项很好的运动,但是如果经常走动,且老是赶着走路,容易引发子宫不自主的收缩,使得子宫颈容易张开,导致早产的可能。
3,护士、警察、商场售货员、记者等,上述职业都需要上夜班,有研究表明,固定夜班工作者的早产和流产的危险度为常日班工作者的1.63倍,轮三班制则为常日班制的1.49倍。未足月生产与胎儿生长情形落后怀孕周数的情形也经常出现在经常轮班的孕妈妈身上。
4,律师、销售,公务员等,上述人群压力比较大,一些准妈妈在面对压力时,心理不过关,容易出现流产、早产等问题。
(编辑:华夏婴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