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达了而不能落到实处、令行禁止的“意见”与“规定”,已经太多了。2013,与留守儿童有关的事故,会不会少一些呢? 这个冬天到了格外寒冷的时分,中国留守孩子的春天是不是真的不远了呢?
教育部、妇联等5部门近日下达的一份意见,其中最核心的是:国家将建立16岁以下学龄留守儿童登记制度,在寄宿制学校床位等基础设施、学生营养改善和就近入学及校车等交通需求方面,都将向留守儿童倾斜,让他们享受“三个优先”待遇。这份国家级的意见中,甚至还具体细致到了提出“邻里互助”的建议,要求“认真选择有意愿、负责任的家庭,采取全托管或半托管的形式照料留守儿童”。
从住宿床位、营养餐、校车到留守儿童登记,这份意见涉及的每一方面,让我们联想有关乡村留守儿童安全的事故:在甘肃特大校车事故换得国家校车安全条例的制定之后,2012年引致伤亡的各地校车事故仍然频发,且绝大多数都在农村校、幼儿园;贵州毕节农村五名10来岁的堂兄弟结伴离家10天后死在城区一只垃圾箱内,河南光山校园血案23名失护受伤的小学生几乎全是留守儿童;一位支教大学生连发微博曝光湘西山村孩子吃到的“营养餐”,只有“巴掌大的面包”和过期牛奶的事实……
5800万留守儿童的命运,和那些随父母迁居城市却难于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方面真正进入城市的异乡孩子一样,越来越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不断密集爆出的一件件血色事故,一次次在各界人士心底留下深刻的触动与痛感。问题是,究竟如何才能改变这些孩子的命运,不让他们生活在失去安全防护的状态下,成为自生自长甚或自灭的“野草莓”?
关爱留守儿童,我们太习惯于采用那种临到年关格外多的送文具发书包、组织一群孩子对着镜头现出笑脸的方式。然而,这样的“送温暖”本质上只是一次性的、挂一漏万式的,对于纾解他们的困难处境和心理孤独,作用有限。惟有从制度上保障他们的权益、保护他们的安全,才是根本。
教育部等部门的新规中,有些措施对于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应当会发挥一定作用。比如,对16岁以下学龄留守儿童进行登记,比如在教育资源供应上的“三个优先”原则,对于增加学校、社区对于看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和避免处于天然弱势的留守孩子教育权益受侵害等方面,都会有所改进。但“邻里互助”与“托管”等倡导建议,若无法律法规予以规范,无更具体的措施予以配合,不能明确托管者的义务与责任,恐怕就只能停留在“倡导”的层面上,难于落实。
下达了而不能落到实处、令行禁止的“意见”与“规定”,已经太多了。2013,与留守儿童有关的事故,会不会少一些呢?
(编辑:海贼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