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的保证奶粉的安全问题,国家已经做出了很大的努力,而相关的政策也是层出不穷。刚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中要求,经营单位应购入和销售列入政府监管部门公示目录的合格产品,实行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
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让奶粉“走进”药店,是基于药店对于药品管理的严格规范的考虑,可以为奶粉的销售提供更为严格的制度,以及更好的仓储环境。具体开放政策及管理方案仍在进一步探讨和制定之中,试行中不会出台强制要求,或以药店自愿申请为主要方式,获得批准后可对婴幼儿奶粉进行销售。
《意见》中提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单位和进口商必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赔偿。同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此事目前已立为专题与保监会进行进一步研讨,未来要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作为切入点,进一步发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由企业为产品上“保险”,一旦再次遇到“三鹿奶粉”类似事件,将由保险公司对消费者损失进行赔付。
(编辑:海贼王)